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0页(313字)

又称连结点。冲突规范中就范围中的法律关系指定应适用何国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中,“定居国”就是连结点。冲突规范中的连结点,通常有“本国”,“住所地”,“居所地”,“惯常居住地”,“合同缔结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物之所在地”等,有人主张“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也是冲突规范中的连结点。连结点是将冲突规范中的“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也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间有着内在的实质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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