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西亚经济社会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6页(505字)

简称西亚经社会。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所属的5个区域委员会之一。根据经社理事会的决议于1973年8月9日成立,1974年1月开始工作。原名西亚经济委员会,1985年改现名。总部原设在黎巴嫩首都贝鲁特,1979年9月改设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该组织现有成员国14个:巴林、埃及、伊拉克、约旦、科威特、黎巴嫩、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叙利亚、阿拉伯也门共和国,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美、英、法、苏、意大利、南斯拉夫等16个国家以咨询资格参加。宗旨是:帮助成员国提高经济活动能力和生活水平,加强成员国之间和其他国家间的经济联系,委员会每年在不同会员国举行会议。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由执行秘书主持日常工作。委员会工作重点是发展本地区的工农业、自然资源开发、运输、贸易和乡村发展,同时,注重进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和本地区内以及同其他地区间的合作。此外还同联合国的一些专门机构在发展本地区的水资源、食品、化肥工业、改进港口设施等方面进行合作。与粮农组织搞联合农业方案,提高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一体化,与工发组织制订联合工业方案,以发展化肥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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