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企业收益分配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85页(311字)

中外合作者按照合同的规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在实践中,分配方式主要有:(1)利润分成。合作者在合作期间,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分配利润;(2)产品分成。又称实物分成,以合作企业的产品按比例进行分配;(3)营业收入分配。按合同规定比例分配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所得的营业收入。对于收益分配,合作各方可在合同中约定采取固定比例或滑动分配比例。多数情况是,在合作前期提高外方合作者的利润分配比例,中期对半分,后期则提高中方合作者的分配比例。总之,合作企业收益分配可以具有其自身的灵活性,即由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和订明。这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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