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41页(242字)

政府贷款协议中贷款使用控制条款之一,即在项目贷款协议中,要求借款国在项目建成投产或使用后必须按一定比率出售项目产品的条款。这些项目产品有水电站的单位时间供电量、供水系统单位时间的供水量等。许多国家的政府(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常要求对其贷款的使用实行一定程度的控制,以便使贷款的运用更好地按照贷款国政府的愿望进行,因此它们常在贷款协议中插入比率条款,要求贷款国在项目建成投产或使用后必须按一定比率出售项目产品,以保证贷款国的偿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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