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53页(188字)

辛迪加贷款业务中代理银行获取的除代理费之外且未让其他贷款银行获悉的收益。辛迪加贷款的代理银行可以吸收借款人的存款或单独贷款给借款人,以及与借款人发生任何银行业务或其他业务。但是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借款人付给代理银行的任何费用既要规定在辛迪加贷款协定中,也要在收取时让其他贷款银行了解,否则即被视为非法的暗利所得,而不允许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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