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限额保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61页(243字)

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全部贷款债务的本金和利息以及直接产生于贷款债务的其他债务都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形式。这里的其他债务指借款人对贷款人应给予的贷款债务的本金与利息以外的补偿或赔偿。一般在国际贷款协定中规定了借款人须对贷款人进行补偿的事件,如各种税收、借款人违约所产生的赔偿等。保证人不仅对全部贷款债务的本息,而且对这些额外的债务都悉数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的利益便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贷款风险大为缩小,因此国际融资的贷款人都希望取得非限额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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