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78页(553字)
美国全国对外贸易协会发行的关于Ex Point of Origin,FOB,FAS,C&F,DIF,Ex Dock六种贸易术语的解释。在美国、加拿大和其他美洲国家有一定影响。1919年美国九个商业团体曾根据美国的习惯制订了《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The U.S.Quotations and Abbreviations)。其后,在1941年美国第二十七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对该《条例》作了修订,定名为《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按该《定义修正本》,FOB术语还细分为六种,其使用范围很广,它既可使用于内陆交货,也可使用装运港交货,甚至可使用于进口地交货,只有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与国际贸易中一般使用的FOB术语的含义相类似。但该《定义修正本》规定,在采用FOB Vessel术语时,“卖方根据买方的请求,并在买方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它还规定:“买方必须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该《定义修正本》不具有法律效力,仅在买卖双方同意合同中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按《定义修正本》解释时,才对双方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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