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序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82页(314字)

亦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前文或约首。国际货物买卖的正式书面合同中载明合同的名称和编号,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订约双方的名称、地址和订约理由等的文字。有时还在序文中载明据以订立合同的有关函电的日期及编号。合同中载明订立合同的时间和地点,是为了说明:(1)除非合同中对合同生效的时间另有不同规定,一般应以该日期为合同生效的日期;(2)如果合同没有就合同的准据法或司法管辖等作出事先约定,在发生法律冲突时,依国际私法的有关原则,订约地就成为决定准据法和司法管辖的重要依据。订约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除了可以作为当事人互相通知的地址外,如发生纠纷,还可作为确定诉讼管辖地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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