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运港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03页(284字)

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对起运港应享权利和应尽义务的规定,主要包括:(1)在承运和验收方面,起运港必须做到:严格核对托运计划,审查运单,按照核准的进货日期按运单验收货物。(2)在配载方面,起运港必须做到在船舶装货前,本着先重点、先联运、先计划内、先到先运的原则以及法律的有关规定安排好配载计划图,并连同装船预报表等资料交给船舶。(3)在装船方面,起运港必须实行“现场指挥一个头”以及按照交通部的《港口货运重量标准及检验评比办法》的要求,做到整批货物分隔、零星货物集中,按单装船,一票一清,同一收货人的几票货物应集中装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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