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参加付款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26页(200字)

因他人参加付款而直接享受其利益的人。被参加付款人可以是出票人、背书人或保证人等任意票据债务人,由参加付款人在参加付款时在票据上注明,如未注明,则以出票人为被参加付款人。预备付款人作参加付款时,被参加付款人就是指定预备付款人的人。参加付款后,被参加付款人的后手票据责任即可解除,但被参加付款人及其前手的票据责任仍未解除。一旦遭到追索,有义务进行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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