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贸总协定秘书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98页(673字)

关贸总协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在总干事的领导下,负责缔约方全体大会的筹备工作;多边贸易谈判的有关组织工作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实际上,秘书处的工作范围远不止于此:当总协定各有关机构有需要时,秘书处要向它们提供技术上的协助;当各国代表团对总协定某些条款有疑义或产生不同看法时,往往会要求秘书处提出它的解释意见。1982年11月29日的《部长宣言》中提出:“总协定秘书处有责任协助专家小组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法律和历史方面的问题以及所应遵守的程序。”在总协定条款中并未提到秘书处,它是在实践中逐步建全起来的。事实上,它现在又具备了联合国体系中的任何一个组织的秘书处所具有的一切特点。在乌拉圭回合中,总协定体制作用谈判组已经就提高关贸总协定秘书处的职能和权威,使其发挥更为独立的和更具分析能力的作用达成一致协议。总协定秘书处由大约300位职员所组成,包括总干事、副总干事和若干专家及工作人员。1980年阿瑟·邓克尔担任第三任总干事后,他所领导的秘书处,机构相当庞大,秘书处下设十多个业务处,分别由二位副总干事领导,(包括关税处非关税措施处;发展处;政策处;大会及理事会事务处;计划处;技术合作处;经济分析与研究处;农业处;技术和其他贸易壁垒处;对外关系处;行政财务处;培训处;翻译文献处;人事办公室等)各业务处根据需要设立有关科室负责具体工作。此外,秘书处还设有总干事顾问团;纺织品监督组织;法律事务部;信息服务中心(图书馆)等机构,由总干事直接领导,两位副总干事则就各处工作向总干事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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