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的参与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47页(484字)

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议所确定的一项目标。服务业中的绝大多数部门都是发达国家的优势产业,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自由化上有着巨大的利益。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的展开和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议的形成也主要是由于发达国家的推动。许多发展中国家一开始并不同意谈判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议题,但最后从总体贸易利益考虑还是积极投入谈判和加入了协议。然而,目前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上占有绝对的压倒优势的状况,正在严重阻碍着世界服务贸易的顺利发展。世界服务贸易要真正走上全面地健康发展的轨道,就必须有发展中国家的更多的参予。发展中国家要更多、更广泛地参与世界服务贸易,就必须首先提高其国内服务行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从而有能力扩大服务的出口。在这方面发达国家也应给予适当的帮助。为此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议第五条作出规定,在原则上允许发展中国家采取一些保护和扶持本国服务行业的措施,以加强发展中国家服务行业的力量和扩大发展中国家的服务出口。而发达国家应认真考虑增强一些最不发达国家国内服务能力以及考虑到他们接受协议中具体义务的困难,而作出一些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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