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国际收支保障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49页(290字)
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议关于确保各参加方国际收支平衡要求的条款。过高的贸易逆差会使一国(地区)的国际收支失去平衡,从而会损害其金融地位和影响其经济发展。该条款承认各参加方在因服务贸易入超过大而使国际收支平衡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下,有权为了保护其对外金融地位和调整其国(地区)内的经济发展而对其他参加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其境内的经营活动采取临时性的限制措施。这种基于国际收支的保障措施属于常发性的紧急保障措施,其实施程序与其他的紧急保障措施相同(参见“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条款”),并且应建立在与关贸总协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合作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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