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69页(219字)

一份申请书中只能请求注册在一类商品上使用一件商标,不能在一份申请中申报在两个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或在一类商品上使用两个商标名称。我国商标法在商标注册申请上就实行这项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当注意下列规定:(1)按照商品分类表填报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2)按照商品类别提出申请;(3)注册商标扩大使用商品范围或改变商标文字、图形的,应当另行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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