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作权标记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85页(233字)

又称版权符号。作品享有版权的标志。一些法律规定,作品要获得版权法的保护,必须在首次出版时,在作品所有各册的显着位置上标注着作权标记。根据《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版权标记由三部分组成:(1)“版权保留”英文缩略符号〇c(Copyright);(2)版权所有人姓名;(3)首次出版年份。公约规定,当作品上标注版权标记后,公约成员国不得要求作者履行其他手续作为获得版权的先决条约。版权标志的重要作用在于保护作者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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