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33页(297字)

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登记的一种制度。通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登记,保障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合理利用土地、为国家征收土地税(费)提供依据。土地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土地面积;土地权属性质;土地权属来源;土地等级;土地用途;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及分摊面积;他项权利;土地使用期限;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等。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在部分城市由房地产登记处受理。土地登记资料可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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