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公司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49页(314字)

规定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私人有限公司、控股公司等的设立、运作、变更和清算,以及调整上述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卢森堡有关公司的法律主要包括:(1)《商事公司法》(于1915年8月10日颁布,1978年5月19日修正);(2)《商法典》;(3)《公司注册法》(1909年12月20日颁布,1974年2月4日修订);(4)《注册员和官方公告条例》;(5)《控股公司征税法》;(6)《控股公司最低资本限额法规》;(7)《投资基金管理条例》;(8)《金融控股公司管理决议法》;(9)《投资基金条例》等等。在卢森堡,公司的主要类型有:股分有限公司、私人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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