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62页(297字)

以法律规定的,危害和破坏社会秩序而应处以刑罚的行为。在我国,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犯罪的特征有四:(1)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2)违法的行为。即违反刑事法律的禁令;(3)具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是犯罪的主观属性;(4)应受惩罚性,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应当刑罚处罚的程度。犯罪应与违法行为有区别。不能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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