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法基本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82页(298字)

合同立法的指导思想以及调整特定主体间合同关系,解决合同纠纷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和准则。共有4条:(1)意思自治原则,即建立各种合同关系,从事合同活动,应当出自于当事人内在的真实意思表示。(2)等价有偿原则,即合同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当事人各自的经济利益。(3)诚实信用原则,即合同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要信守合同,以诚相待,用善意的心理和方式,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而且不得规避法律和合同条款,尊重社会公共利益。(4)过错责任原则,即违反合同的有过错的一方或双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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