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涉外经济合同责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02页(323字)
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违反依法已经成立的涉外经济合同的规定所应负的法律责任。违约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必须有违反合同的事实,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2)必须是违约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3)必须有损害事实,即违约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因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1)要求赔偿损失。(2)可要求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包括修理、补足、排除缺陷、更换、减价等措施。(3)如果补救措施不能完全弥补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4)行使暂时中止履行权。(5)行使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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