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30页(263字)

是经出口商品产地商检机构预验合格的商品,调运口岸申请出口时,口岸商检机构派员进行的查验把关工作。口岸商检机构依法对每批到货的出口商品都进行查验,一般情况下只查外包装,查核标记、批号、数量是否相符,查验包装有无破损、污染、水湿等不正常情况,有疑问时必须开件抽查品质;对易腐、易变、易损商品,批批开件抽验商品品质有无变化或异常情况。查验中发现问题,都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处理。对已经产地商检机构实施出口检验并签发商检证书或出口放行单的商品,口岸商检机构可以不执行口岸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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