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汇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44页(416字)

人民币对外国货币的交换比率或人民币对外国货币的折算价格。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订、调整和公布。现行人民币汇价共有22种,其中20种是对西方主要货币的汇价。它们是人民币对美元、英镑、加拿大元、德国克、荷兰盾、瑞士法郎、比利时法郎、法国法郎、意大利里拉、瑞典克郎、丹麦克朗、奥地利先令、日元、新加坡元、澳大利亚元、港币、欧洲货币单位、澳门元、芬兰马克的汇价。此外,还有人民币对马来西亚林吉特的现钞牌价和人民币对“记帐瑞士法郎”的汇价。人民币汇价采用直接标价法,即以100或10万外币单位为基准,折算成相应的人民币。外币单位固定不变,人民币数额根据汇价政策和国际市场外币汇价的变化进行调整。人民币汇价分现汇价和现钞价两种。电汇、信汇、票汇结算,使用现汇价,银行买卖外币现钞,使用现钞价。由于外币现钞买入价扣除了买入现钞所需的运钞费、保险费和垫付人民币资金的利息,因此它要比买入现汇牌价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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