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48页(237字)

非贸易外汇的对称。一国商品货物进出口活动所产生和运用的外汇。我国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其范围包括:(1)一切商品出口的外汇收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来样加工的工缴费收入,补偿贸易、金融租赁以及寄售等业务的外汇收入。(2)一切商品进口的外汇支出。(3)随进出口贸易而相应产生的各种“从属费用”,如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宣传广告费、仓储费、银行费用、商标注册费、出口商品推销费、进口商品订货和押运的出国人员旅外费用等的外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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