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61页(232字)
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金融政策,调节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在对外金融活动中代表国家,并对国内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实行管理与监督的金融中心机构。其特殊职能是:垄断货币发行权;集中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并对他们提供信贷,通过有效手段调节货币供应量;组织全国票据清算;管理国家外汇和黄金;代理国库,代国家发行债券,并对国家提供贷款。除个别国家外,中央银行一般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银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