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84页(209字)

货主从备件保税仓库提取货物时向海关提出申请核准的声明。对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备料保税仓库提取的货物,货主应事先持批准文件、合同等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填写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专用报关单和《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一式3份,1份由批准海关备存,1份由领料人留存,1份由海关签盖放行章后交货主。仓库经理人凭海关签印的领料核准单交付有关货物并凭以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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