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免税证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92页(184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货物的征免税证明”的简称,是进出口货物的主管海关根据法律、法规核准的对外贸投资企业进口货物予以征免税款的凭证。外商投资企业于货物进口前,应持凭经批准的合同设备清单等单证,向主管海关办理准予征免税进出口的手续,经海关核准后发给《征免税证明》由申请人凭以向进出口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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