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保险财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36页(223字)

经被保险人提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项目。特约财产保险一般是指金银、珠钻、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等具有特殊性质或价值特别昂贵的财产。这类财产通常不包括在财产险的保障范围,如需投保必须事先特别约定,逐笔申报财产名称、保存方式及保险金额。保险人承保后,在发生损失时按约定金额进行赔偿。如在投保财产险时对上述财产无特别约定,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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