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一切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36页(247字)

是在财产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保险种类。保险标的基本上同财产险。我国现行《财产一切险条款》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主要承保列明的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突然的、不可预料的事故造成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该条款由5个部分组成,与财产险条款有许多相同之处。主要区别在于财产一切险的保障范围,该险包括财产险的责任范围在内的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造成的损失,在赔偿处理条款中,针对一切险的特点在报案、提供事故报告、赔偿方法及代位求偿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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