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42页(339字)

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企业或个人在日常经营活动和生活中,由于按照法律或契约的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过失造成损害他人的财产或人身的后果,应承担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通过责任保险可以将这类民事经济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人。同财产保险一样,责任保险也必须遵循诚信原则、补偿原则、保险利益原则和代位求偿原则。此外还需遵守:(1)损害赔偿原则,即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必须是根据民法原则确定的民事责任;(2)道德规定原则,即责任保险承保的法律或合同责任必须符合社会的道德准则。责任保险的种类很多,有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旅客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以及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动车辆等保险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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