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会计对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48页(605字)

外贸会计所要核算、反映和监督的内容。外贸会计反映的是对外贸易企业在商品进出口流通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表现为资金运用、资金来源及其周转过程。由于对外贸易企业在商品进出口流通过程中,既经营国际贸易业务,又办理国内贸易业务,而两者又面临着两个差异:一是国际贸易业务范围由国内延伸到国外,面临着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两种价格差异;二是国际贸易的货款结算都要通过国际汇兑收付外汇,并按汇率结汇收付本币资金。因此,在出口商品流通过程中,从国内购进商品到国外销售商品再到结汇收入本币,其资金运动过程表现为:

在进口商品流通过程中,从结汇付款到国外购进商品再到国内销售收款,其资金运动表现为:

外贸企业除进出口业务经营过程中上述基本资金运动外,还发生其他的经济业务。例如,在商品进、销、调、存以及经营管理等环节中,会发生各项费用和税金,经营利润或亏损。此外,外贸企业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物资,必需由国家拨给一定的经营资金,并向银行告贷商品流转的借款,也必然会发生应收、应付国内外结算帐款等等。所有这些必然会引起企业资金运用和资金来源的增减变化及其成果,都是外贸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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