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64页(261字)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方面的税收关系,经过政府间的谈判协商而签订的书面协议。按涉及的内容范围,可分为一般与特定两种;按国家的多少,可分为双边和多边两类。凡协议内容一般地适用于缔约国之间的各种国际税收问题的,称一般国际税收协定。例如,1984年中英两国就两国对所得和财产收益相互避免双重征税以及防止偷漏税所签订的协定。凡协议内容仅适用于某项业务的特定税收问题的,称特定国际税收协定。例如,1982年中美两国签订的空运、海运免税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