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58页(303字)
全国最高政权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除受理上述法定的第一审案件外,其经常的任务就是负责监督和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负责审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并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作出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并设立审判委员会。其审判组织设有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交通运输审判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