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62页(229字)

证人向法院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通常是证人陈述其亲自耳闻目睹的事实,有时也可能是间接听来的,转述直接接触该事实的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用口头陈述的形式,但经法院认为证人有正当理由而不能到庭的,也可用书面陈述。如果证人不在受诉法院地区内居住,则可委托证人所在地法院代为询问,把证人的陈述记入笔录作为书面证言。证人证言必须是证人对他所了解的真实情况的陈述。如果证人证言是证人故意编造的虚假材料,证人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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