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开发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9页(501字)

非洲国家合办的互助性、区域性金融组织。1963年7月,非洲国家举行会议通过建立非洲开发银行的决议,1964年11月在尼日利亚首都拉各斯举行非洲开发银行第1届理事会,银行正式成立。1966年7月1日开业,行址在科特迪瓦首都阿比让。1986年有成员76个,包括全部非统组织的成员国。组织机构: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财政部长组成,每年召开例会1次;董事会,银行执行机构,由18名成员组成(非洲国家占2/3),负责日常事务;行长,即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此外,还有13个业务辅助性机构。法定资本原为2.5亿计算单位,相当于3亿美元,后增至63亿美元(其中非洲国家负担2/3)。至1983年,向农业、运输业和公用事业等部门共发放贷款371笔,总金额29.9亿美元,贷款期为10-12年。宗旨和任务:向成员国提供投资和贷款,利用非洲生产资源,促进该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帮助非洲大陆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各国经济发展计划,促进非洲经济一体化;加强同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联系和合作。中国于1985年5月10日加入该行,资本为5000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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