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1页(430字)

调整国家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行政组织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监督规范。行政组织规范内容涉及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以及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和调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规范。行政行为规范内容涉及行政机关与个人、组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

行政监督规范内容包括行政诉讼原则、形式、程序的规范。

行政法的表现形式,根据制定主体、效力层次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主要有:宪法、基本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结婚和离婚登记的规定)、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鉴于行政法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复杂、技术性、专业性较强,且行政关系变动较快以及规范的数量众多,所以相对于其他部门法,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都具有多层次性、分散性、多样性、变动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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