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4页(387字)

简称联合国贸发会议。

联合国在经济方面的重要机构。1964年3-6月在日内瓦举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建议,在联合国内设立一个常设机构,以处理有关贸易和发展问题。同年12月30日,联大决定成立联合国贸发会议作为它的常设机构之一。其主要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特别是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制定有关国际贸易的方针和政策;为通过多边贸易协定采取行动;并且作为协调各国政府和区域经济集团贸易和发展政策的中心。贸发会议每4年举行1次,所有成员国都可参加。重要的常设机构有贸易和发展理事会、秘书处。

贸发理事会是贸发会的执行机构,自1976年起,由贸发会议所有成员国组成,秘书处设在日内瓦,由贸发会议秘书长领导。所有联合国会员国或与联合国建立关系的机构的成员国均可加入。

截至1985年共有167个国家和地区成员,中国于1972年加入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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