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块本位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14页(310字)

银行券只能兑换金块的金本位制。

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1924年至1928年资本主义相对稳定时期,一些国家采用的货币制度。其主要内容是:(1)国内不铸造和流通金币,只发行代表一定重量黄金的银行券;(2)不允许国内铸造金币,但仍规定货币的含金量;(3)银行券只能有限度地兑换金块,只能在国际支付要求或工业上要求时,才可按规定的数量,以纸币向本国中央银行兑换金块。这是一种残缺不全的金本位制,由于黄金不可能再发挥自动调节货币流通和稳定汇率的作用,银行券不能稳定地代表一定量的黄金,从而使金块本位制失去了稳定的基础。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期间和以后,各国都先后放弃了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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