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登记实施细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58页(255字)

1989年11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对外债登记中的具体事项做出规定的行政性法规。

该细则是为了贯彻执行《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而制定的。细则不分章节,共11条。主要内容有:(1)明确了各种形式外债的定义和范围;(2)明确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的登记、管理外债的地区范围;(3)具体规定了定期登记的外债的范围和手续、逐笔登记的外债的范围和手续;(4)开户行的条件与职责;(5)对违反规定行为的罚则;(6)各地外汇管理分局可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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