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78页(276字)

有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其相互间的初步谅解所形成的书面文件。

在内容比较复杂,需要较长时间进行谈判的交易中,贸易双方在就某项交易达成最后协议之前,将共同争取实现的目标、设想和意愿,有时还包括初步商定的部分交易条件,记录于一份书面文件上,作为今后进一步谈判的参考和依据。这种书面文件可冠以“意向书”的名称。

意向书只是双方当事人为了达成某项协议所作出的一种意愿的表示,它不是法律文件,对有关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但根据意向书,有关当事人彼此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在进一步洽谈中,一般不应与意向书中所作的规定偏离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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