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98页(201字)

在航次租船情况下,合同成立后,船舶从上一卸货港驶往租船合同中的装货港的空放航次。

租船合同自预备航次始履行,出租人也自此受租船合同的约束,一切行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但同时又可享受合同中免责条款规定的权利。例如:船舶在预备航次途中与他船发生碰撞,以致延迟到达装货港,租船人因此受到损失。但只要租船合同中列有航行过失的免责条款,船东就可据此免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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