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中间以及红区技术的转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390页(285字)

在美国的技术出口管制中,依照技术先进程度划分的三类技术项目的名称。

绿区技术即出口申请的审批手续比较简单,无需经过政府部门间的讨论与审查就可以由商务部直接批准出口的技术项目;中间区技术即须由国防部及其他部门逐项审查,确认其出口不会对美国安全构成威胁的高技术项目;红区技术即最先进的,即使对其他巴黎统筹委员会成员国也可能不准出口的技术项目。这是根据美国政府为对其出口管制条例中被列为V组的国家实行区别政策而制定的指导原则,以区分出口的技术项目。

根据1984年修改的美国《出口管制条例》,中国被划为V组,因而适用该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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