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技术合作促进发展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424页(528字)

简称技术合作部。

根据联大《关于改组联合国经济和社会部门》的第32/197号决议,于1978年由联合国秘书处内的有关单位合并、改组而设立的,负责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合作的一个主要职能部门。技术合作部隶属联合国秘书处领导,由一名副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技术合作部共设五个司,即自然资源和能源司、发展行政司、政策及资源计划司、方案执行司、方案后勤司。

此外还设有副秘书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特别组。技术合作部用于技术援助的资金主要来自联合国会费提供的正常方案预算以及来自其他技术合作机构如开发计划署、人口基金等的技术援助项目拨款。技术合作部在提供技术援助时主要采用下列方式:派遣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协助受援国进行可行性研究;帮助购置少量设备和其他物品;为受援国行政和技术人员提供奖学金、培养人才。

此外,技术合作部还在国际范围内组织讨论会、讲习班、经验交流会,组织参观考察等活动。根据联合国有关规定,技术合作部进行的技术援助活动,每年应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理事会报告,并由理事会进行审议。

目前,技术合作部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技术合作项目的第二大执行机构,也是人口活动基金技术合作项目的最大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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