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贸易外汇的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50页(236字)

易货贸易项下外汇收支结算的管理。

易货贸易的管理原则是:出口自找货源,进口自找销路,外汇进出平衡,财务自负盈亏。易货出口的商品应是国内滞销积压的产品,或是新产品,或有生产潜力的商品。

易货进口的商品,一般不能为国家限制进口的商品。易货贸易应通过银行记帐方式进行结算。银行根据经贸部批准的易货协议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国外开立帐户的文件,与国外银行签订开立易货帐户。银行一般只负责记帐和帐户清算,进出口的外汇收支都不办理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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