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进出口外国籍船舶、货物和外国来华工作人员行李物品的管理办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572页(252字)

有关因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而进出口的外国籍船舶、货物和外国来华工作人员行李物品的监督管理制度。

《管理办法》在1984年4月27日内海关总署公布,同年6月1日起实行。办法共5章25条,,其主要内容是从事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公司和有关服务公司的注册登记,对外国籍船舶和平台的监管,对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查验、征免税;外国厂商在石油基地设立寄售仓库及所存物资的管理;对外国来华进行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工作人员行李物品的待遇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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