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估价方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01页(293字)

海关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做法。

共有5种方法。它们是:(1)该项进口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购进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2)该项进口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购进的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3)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际市场上公开的成交价格,(4)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扣除合理的税、费及利润后的价格;(5)海关用其他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海关估价要遵循法定程序。这种法定程序的原则是以最接近实际成交价优先采用。对上述5种估价方法,是顺序使用,即第一种估价方法无法实施时,才可采用第二种方法,其余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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