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39页(358字)

地方仲裁分会。

上海分会为方便上海和华东地区以及沿海各省市愿意在上海仲裁的所有当事人就近申请仲裁和出庭,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分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产生于国际经济贸易中发生的各种争议案件。上海仲裁分会现有委员17人,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

此外,有通晓法律,熟悉国际经济贸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知名人士担任顾问,有在国际经济贸易、法律、科技等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级律师、经济师、会计师和高级工程师担任仲裁员。分会设有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具有进行仲裁庭工作的良好设备,为仲裁开庭服务。

上海仲裁分会以各种形式和各国、各地友好合作,并接受各方面的委托,处理法律仲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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