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摩俱舍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4页(460字)

简称《俱舍论》。印度佛教唯识瑜伽学派的主要论着。世亲(320-400年)着。“阿毗达摩”意为“对法”,专门解释“法”。“对法”的形式有几类:第一,优婆提舍(议论),唯独解释佛所说;第二,摩口旦理迦(本母),以提示全文要点的方式解释“法”;第三,抉择,即于各种不同说法中抉择出其中一种,其主要以名相的方式解释“法”。“俱舍”意为“藏”,合为“对法藏”,亦称“无比法”,是小乘向大乘过渡之作。

《俱舍论》除对经量部的思想概述外,着重反映了流行于迦湿弥罗(克什米尔)的说一切有部关于世界、人生和修行的主要学说。该论对后世影响极大,译成汉文后,作注的人颇多。真谛着《俱舍论疏》六十卷,智恺作《俱舍论疏》八十三卷,唐·惠净作《俱舍论疏》三十卷,道岳作《俱舍论疏》二十三卷,神秦作《俱舍论疏》三十卷,普先作《俱舍论疏记》三十卷,法宝作《俱舍论疏》三十卷。在藏传佛教中亦引起高僧的广泛重视,宗喀巴规定《俱舍论》为格鲁派僧人的必修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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