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雷特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41页(713字)

【生卒】:1913年—

【介绍】:

美国着名存在主义哲学家。1933年在纽约市立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34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193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36年任芝加哥大学研究员,1938年任伊利亚诺大学哲学讲师,1940年任布朗大学哲学讲师,1944-1945年任美国驻罗副领事,1946-1947年获洛克菲勒研究奖金,1948年到纽约大学任教并从1950年起任该校哲学教授。

巴雷特致力于介绍和评述存在主义哲学,力图使欧洲的存在主义思想与美国的社会环境和哲学传统相适应。他认为,存在主义不是一种正在消逝的时尚,或者只是战后时期的一种哲学情绪,它是直接出现在现代历史主流中的人类思想的一个主要运动。他指出,存在主义承袭了克尔凯郭尔和尼采的思想,反对学院哲学传统,反对以思辨概念构成哲学体系的方法,他们主要关心的是“为实现自我而奋斗的个人”。他认为,存在主义得以在欧洲广泛流传的原因有三:宗教的衰落、社会生活的理性化和科学及人类理智的局限性。他指出,由于实证主义把科学作为对象,拘泥于技术性的分析,远离现实生活,并对人的问题作了过于简单、形式性的理解,致使存在主义在美国-直没有广泛传播开来。现在,存在主义哲学要造实证主义和分析哲学这种过分简单化的反,力图掌握完整的人的形象。

主要着作有:《什么是存在主义》(1947)、《非理性的人》(1958)、《梦境片断》(1970)、还主持编辑了《禅宗》(1956)、《二十世纪的哲学》(1961)、《魔杖》(196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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