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15页(372字)

德国文化哲学人类学家兰德曼所使用的一个重要术语。他分析了其它哲学人类学家对人的本质所作的规定以及“人的匮乏性”、“未特定化”等概念,认为,虽然这些概念从某个特定角度指出了人与动物的不同,但仍未指出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是在于人的“创造性”。这种创造性表现在七个方面:1.人能够取得和创造,而动物只能继承;2.人能够在各种环境下生活,而动物只能在特定环境下生活;3.人不仅创造了他的对象,同时也创造了他自己;4.人不仅可以有高于动物许多的文明形式,也可以有低于动物很多的野蛮形式;5.人是自由的,他能够摆脱本能的限制,可以决定自我的各种形式;6.人有高度的自我意识;7.人具有高度的个性。从人的创造性出发,兰德曼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文化哲学人类学理论,并对人的文化性、人的自由、人的个性等作了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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