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时间》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24页(1301字)
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早期哲学的代表着作,又译《在与时间》。它于1927年发表在胡塞尔主编的《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第八期上,扉页上写有“献给我们恩师胡塞尔”,以后出了单行本。这是一部未完成的着作。按原计划,该书应分两部分,每部分各三篇。第一部分对此在进行基本分析、时间性分析,并对作为“在之先验地平线”的时间进行分析;第二部分试图以时间问题为线索,对本体论(Ontologie,又译“存在论”)历史发展的轮廓进行现象学的描述。但海德格尔实际只完成了第一部分前两篇的工作,以后由于思想的变化,他没有再从事其余四篇的写作,但其中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却已表述在晚期的其它着作之中。
在《存在与时间》一书的序言中,海德格尔开宗明义提出:他的哲学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一种新的本体论,并以时间为线索,说明“在”的意义。然后,他分别考察了追问“在”的意义的必然性、结构和这一问题在哲学思维中的优先地位。随之,他指出了解决这个问题所应从事的工作:考察和分析“此在”及其存在方式,并以对“此在”即对人的存在的考察来摧毁传统本体论。最后,他明确宣布自己所用的哲学方法是现象学方法。
该书的第一部分的第一篇以时间性为线索,考察此在的存在方式。与在人类学、心理学和生物学中的存在方式不同,哲学中的此在的存在方式是在世界中的存在,具有单一性、不可重复性、不可替代性,它没有任何现成的本质,它不被任何东西事先规定或限定,它是在自己“存在”过程中才获得其规定,获得本质的。“在”本身就显露在此在所在的世界中。第一篇还对世界的特性、此在存在的各种方式、此在的情态、它的沉沦和真象的显现作了全面的分析,指出“在”与“此在”的真象或真理之间的密切关系。
该书第一部的第二篇进一步分析了第一篇中对此在所作考察的结果、此在的死亡对此在生存结构产生的影响以及为此在跨向真诚的存在所提供的可能性。人生的基本存在状况是情绪,最根本的情绪是烦、畏、死。只有通过对这些情绪的体验,人才能领会到自己存在的真谛。第二篇还考察了人在抉择中怎样把握实在的可能性,怎样听从良心的召唤,把握住良心中出现的潜在的“在”本身的实存结构。它还使用解释学方法对“操心”和“时间性”等体验作了分析,揭示出时间性的体验对超越此在的日常性和世界中的非本真存在状态的意义。最后,它考察了历史性、历史以及世界历史与此在的关系,并将此在的学说与黑格尔关于时间和精神关系的理论作了比较。在本书结尾时,海德格尔明确指出,对此在的实存-时间分析,对于把握一般意义的“在”本身来说,是一个基本的本体论问题。
哲学界普遍认为,《存在与时间》一书代表了20世纪西方哲学的最高成就,它不仅在哲学界,而且在医学、物理学、心理分析等其它科学分支中也产生广泛影响。该书中初露端倪但尚未得到详细论述的解释学思想,在60年代为伽达默尔继承和发展,成为现代一个新兴的哲学流派。